在临床试验中,受试者被告知书(即签署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其权益的核心环节,贯穿试验全过程。以下是需要明确告知受试者并获取知情同意的具体情形及核心要求:
一、试验启动阶段:告知
1. 试验基本信息告知
在受试者入组前,研究者需通过书面及口头方式,向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完整说明以下内容:
试验目的:明确研究药物/疗法的科学目标(如验证疗效、安全性等)。
试验流程:包括筛选、治疗、随访等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操作要求。
潜在风险与受益:详细说明可能的不良反应、治疗获益及替代方案。
隐私保护:承诺个人数据仅用于研究且严格保密。
退出权利:强调受试者可随时无条件退出试验,且医疗权益不受影响。
2. 知情同意书签署
受试者充分理解上述内容后,需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研究者同步签署并注明日期。
1. 方案修订需重新告知
若试验方案发生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的重大变更(如调整给药剂量、延长治疗周期等),研究者须:
及时通知:向所有在研受试者说明变更内容及理由。
重新签署:获取更新后的知情同意书,确保受试者充分知情。
2. 新发现风险需补充告知
若试验过程中发现新的安全性问题(如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超预期),研究者须:
立即通报:向受试者说明风险性质及应对措施。
提供选择:允许受试者选择继续参与、调整方案或退出试验。
3. 合并用药/治疗需特别告知
若试验要求受试者使用特定合并药物或接受特殊治疗,研究者需:
说明必要性:解释合并用药/治疗与试验目标的关联性。
明确风险:告知潜在相互作用及不良反应。
三、特殊情境下的告知要求
1. 紧急情况下的破盲告知
若因救治需要必须揭盲(如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需明确用药),研究者须:
事后说明: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尽快向受试者解释破盲原因及后续影响。
记录备案:在病例报告表中详细记录破盲过程及受试者反馈。
2.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告知
对未成年人或无法自主决策的受试者,需:
法定代理人签署: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署知情同意书。
受试者意愿评估:尽可能以适合其年龄/认知水平的方式说明试验内容,并尊重其表达的权利。
3. 长期随访试验的持续告知
对需长期随访的试验(如肿瘤患者生存期观察),研究者须:
定期提醒:在随访节点前再次说明试验进展及受试者义务。
更新知情同意:若随访方案调整,需重新获取知情同意。
四、知情同意的核心原则完全自愿性:受试者签署前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或诱导。
充分理解:研究者需确保受试者理解所有关键信息(可通过提问或复述确认)。
记录留存:知情同意过程需全程记录,包括沟通时间、方式及受试者反馈。
五、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伦理审查不通过:若知情同意过程存在缺陷,伦理委员会可要求暂停或终止试验。
法律责任:研究者可能因侵犯受试者权益面临诉讼或行政处罚。
数据无效:未获得有效知情同意的受试者数据可能被排除在分析之外。
总结临床试验中,受试者被告知书的情形涵盖试验全周期,包括入组、方案修订、新风险发现等关键节点。研究者需严格遵守“充分告知、完全自愿、动态更新”的原则,确保受试者权益始终处于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