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D医疗器械注册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关键步骤:
产品分类与标准制定:
根据风险程度确定管理类别(I类、II类、III类)。
依据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产品技术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建立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要求的体系,并定期进行内审,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产品研发与验证:
完成试剂的设计与开发。
进行分析性能、临床性能等验证。
评估试剂的储存和使用稳定性。
产品检验:
选择具备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
提交样品进行注册检测,获取检测报告。
临床评价: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是指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进行确认,以证明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的过程。
列入免临床评价目录的产品可免于临床试验。
未列入目录的产品需进行临床试验,需在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
临床试验开始前,临床试验申办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临床试验备案。
制定符合法规的临床试验方案,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并获得批准。
在临床试验机构开展试验,整理试验数据并撰写报告。
注册资料准备:
包括产品综述、技术要求、检测报告、临床评价、说明书及标签等。
提供与产品研制和生产相关的质量体系文件。
注册申报受理:
通过eRPS系统线上提交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提交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的电子资料。
中心对签收后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立卷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若资料符合要求,将由中心正式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单”及“缴费通知书”;若不符合要求,资料将被退回,并发放“补正资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技术审评与发补:
药监部门对提交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可能要求补充资料。
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申请人/注册人收到补充资料通知单后,应严格按照补充通知单的要求,一年内完成补充资料的提交。
行政审批:
技术审评通过后,药监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批准后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
生产许可:
获得注册证后,申请生产许可证,确保生产条件符合GMP要求。
药监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颁发生产许可证。
上市后监管:
建立不良事件监测体系。
任何变更需按规定申报并获得批准。
按要求提交定期报告。
变更注册/备案与延续注册:
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其他变化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或者报告。
注册证到期前申请延续注册,提交延续注册申请及相关资料,药监部门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