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果效力不同
结算审计的结果是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成本的一种内部审查和监督结论,主要是为建设单位自身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参考。虽然审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quanwei性,但并不具有直接的司法效力。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工程造价争议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出具的具有证据效力的书面材料,在司法程序中,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具有直接的司法效力。
三、结算审计与工程造价鉴定的联系
(一)工作依据有重合
两者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都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计价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这些资料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无论是结算审计还是工程造价鉴定,都离不开对这些资料的审查和分析。
(二)部分工作内容有重叠
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查时,都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计算、对材料价格进行核实、对定额套用进行检查等。例如,在结算审计中,要准确计算工程量,确保结算金额与实际工程量相符;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同样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的核算,为得出准确的鉴定结论提供依据。
(三)都需遵循专业原则
结算审计和工程造价鉴定都需要遵循专业、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人员和鉴定人员都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审计结果和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实际案例中的体现
在实际工程案例中,结算审计和工程造价鉴定的区别和联系体现得更为明显。例如,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审计,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设单位依据审计报告支付了工程款。然而,施工单位认为审计报告中的结算金额有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遵循严格的鉴定程序,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和核实,Zui终出具了鉴定意见书。法院根据鉴定意见书和其他相关证据,对案件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这个案例中,前期的结算审计是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进行的,主要为建设单位内部管理提供参考;而工程造价鉴定是在司法程序中进行的,其结果为司法机关处理纠纷提供了重要依据,两者在目的、程序和效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但同时,两次审查都依据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