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清晰展示商标设计(如彩色商标需指定颜色,黑白商标可自由使用颜色)。
尺寸限制:通常不超过8cm×8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格式:JPEG、PNG或PDF(建议黑白稿+彩色稿分别提交)。
常见错误:
提交模糊或低分辨率图片;
未标注商标名称(如纯图形商标需注明英文/马来文名称)。
2. 商品/服务类别与描述要求:
根据《尼斯分类》选择类别(如第25类服装、第43类餐饮服务)。
具体描述商品/服务(避免笼统词汇,如“电子产品”应细化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每个类别需单独付费,多可选择3个类别(超出需分案申请)。
个人申请: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需公证并翻译成英文)。
居住地址证明(如水电费账单或银行对账单)。
公司申请:
营业执照公证副本(需翻译为英文)。
公司章程(如股东结构复杂需提供)。
授权书(如文件由代理签署)。
4. 优先权文件(如适用)要求:
在中国或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已提交申请的,可主张优先权(需在6个月内)。
提供原属国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需公证并翻译)。
示例:
中国申请人需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公证副本。
5. 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要求:
若通过代理提交,需签署委托书(需公证)。
明确代理权限(如代收文件、答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