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伤害和死亡:通过规定机动车燃油系统的完整性要求,减少因燃油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以及在加油过程中因吸入燃油而造成的死亡和伤害。
2. 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于乘用车、载重不超过4,536千克的多用途乘用车、卡车和客车,以及载重超过4,536千克且使用沸点高于0°C的燃油的校车。
3. 测试项目及方法 3.1 燃油泄漏测试(Fuel Spillage Test)测试要求:
在固定或移动障碍物碰撞测试中,燃油泄漏量在碰撞直至车辆停止运动期间不得超过28克,在停止运动后的5分钟内总泄漏量不得超过142克。在随后的25分钟内,任何1分钟间隔内的燃油泄漏量不得超过28克。
在翻滚测试中,从开始旋转运动起,前5分钟内的总燃油泄漏量不得超过142克。在剩余测试期间,每个90°增量的任何1分钟间隔内的燃油泄漏量不得超过28克。
测试方法:
对于使用酒精燃料(如甲醇、乙醇)或含至少20%酒精燃料的混合燃料的车辆,需具备防止任何长度不少于1200毫米、外径不少于5.2毫米的乙烯塑料或橡胶软管接触车辆燃油箱或燃油系统内燃油水平面的措施。
当软管插入燃油箱的加油口时,燃油箱需填充至90%至95%的容量。
移动轮廓障碍物以不超过48公里/小时的速度纵向前进,撞击被测试的校车(载重超过4,536千克)的任何点和角度。
燃油泄漏量不得超过S5.5规定的限制。
车辆在S6.1、S6.2或S6.3的碰撞测试后,围绕其纵向轴旋转至每个连续的90°增量。
燃油泄漏量不得超过S5.6规定的限制。
2004年9月1日之前生产的车辆:车辆侧面被以32公里/小时速度移动的障碍物撞击。
2004年9月1日及之后生产的车辆:车辆侧面被以53±1.0公里/小时速度移动的可变形障碍物撞击。
燃油泄漏量不得超过S5.5规定的限制。
2006年9月1日之前生产的车辆:车辆从后部被以48公里/小时速度移动的障碍物撞击。
2006年9月1日及之后生产的车辆:车辆从后部被以80±1.0公里/小时速度移动的可变形障碍物撞击,重叠面积为70%。
燃油泄漏量不得超过S5.5规定的限制。
车辆以不超过48公里/小时的速度纵向前进,与垂直于车辆行驶方向的固定碰撞障碍物相撞,或以不超过30°的角度与障碍物相撞。
车辆需配备符合第572部分规定的50百分位测试假人,位于前排外侧指定座位位置以及根据第208号标准需要测试保护系统的任何其他位置。
燃油泄漏量不得超过S5.5规定的限制。
正面障碍物碰撞测试(Frontal Barrier Crash Test):
后部移动障碍物碰撞测试(Rear Moving Barrier Crash Test):
侧面移动障碍物碰撞测试(Side Moving Barrier Crash Test):
静态翻滚测试(Static Rollover Test):
移动轮廓障碍物碰撞测试(Moving Contoured Barrier Crash Test):
防虹吸测试(Anti-siphoning Test):
4. 测试条件燃油箱填充:燃油箱需填充至90%至95%的容量,使用具有ASTM标准D484–71中1号溶剂物理和化学特性的Stoddard溶剂。
燃油系统填充:除燃油箱外的燃油系统需填充至正常运行水平。
燃油泵运行:如果车辆的电动燃油泵通常在车辆电气系统激活时运行,则在进行S6.1至S6.3的碰撞测试时,燃油泵需处于运行状态。
驻车制动和变速器:驻车制动解除,变速器置于空挡。但在进行S6.5的移动轮廓障碍物碰撞测试时,驻车制动需设置。
轮胎充气:轮胎需按照制造商的规格进行充气。
车辆加载:
乘用车:车辆需加载至其空载重量加上其额定货物和行李容量重量,固定在行李区域,加上必要的测试假人,仅通过车辆座椅位置安装的保护装置进行约束。
载重不超过4,536千克的多用途乘用车、卡车和客车:车辆需加载至其空载重量,加上必要的测试假人,加上136千克或其额定货物和行李容量重量(取较小值),固定在载货区域,并尽可能按其GAWR的比例分布。
载重超过4,536千克的校车:车辆需加载至其空载重量,加上每个指定座位位置54千克的未固定质量。
侧面移动障碍物碰撞测试条件:
2004年9月1日之前生产的车辆:测试条件符合第208号标准S8.2的规定。
2004年9月1日及之后生产的车辆:测试条件符合第214号标准S8的规定。
后部移动障碍物碰撞测试条件:
车辆处于静止状态。
障碍物的可变形表面安装在障碍物上,比第214号标准图2规定的地面高度低50毫米(图2中所有从地面到前端视图的尺寸应减少50毫米)。
障碍物以80±1.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
障碍物冲击测试车辆,车辆的纵向中心线与行驶方向平行且与障碍物表面垂直,公差为±5度。测试车辆和障碍物表面需对齐,使得障碍物冲击车辆后部,与车辆任一侧有70%的重叠。如此对齐后,障碍物表面完全接合车辆后部的一半,部分接合另一半。在碰撞时,车辆的纵向中心线位于障碍物任一侧边缘内侧,距离等于车辆宽度的20%±50毫米(见图3)。车辆的宽度是车辆Zui宽部分的Zui大尺寸,包括保险杠和装饰条,但不包括外部后视镜、柔性挡泥板、示廓灯和双后轮配置等部件。
车辆处于静止状态,保持正常姿态。
障碍物以48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其表面垂直于车辆的纵向中心线。
通过障碍物冲击表面的几何中心且垂直于该表面的垂直平面与车辆的纵向中心线重合。
2006年9月1日之前生产的车辆:测试条件符合第208号标准S8.2的规定,但障碍物和车辆的定位除外。障碍物和测试车辆需定位,使得在碰撞时:
2006年9月1日及之后生产的车辆:后部移动可变形障碍物与第214号标准图2所示相同,并符合49 CFR第587部分的规定,但有其他规定除外。障碍物和测试车辆需定位,使得在碰撞时:
静态翻滚测试条件:车辆围绕其纵向轴旋转,保持轴水平,每个连续的90°、180°和270°增量以均匀速率旋转,90°旋转在任何1至3分钟的时间间隔内完成。达到每个90°增量后,车辆需保持该位置5分钟。
移动轮廓障碍物碰撞测试条件:
移动障碍物安装在图1所示的车架上,为刚性结构,关于垂直纵向平面对称。
轮廓冲击表面高629毫米,宽1981毫米,符合图2所示尺寸,并按该图所示安装在车架上。冲击表面下边缘距地面的间隙为133毫米±13毫米。轮距为3048毫米±50毫米。
移动轮廓障碍物(包括冲击表面、支撑结构和车架)的质量为1814千克±23千克,质量分布使得每个后轮为408千克±11千克,每个前轮为499千克±11千克。质心位于前轮轴后方1372毫米±38毫米处,在垂直纵向平面对称轴上,距地面401毫米±13毫米。
移动轮廓障碍物具有固定的非转向前轴和直接安装在车架纵梁上的固定后轴,任何车轮上均无弹簧或其他类型的悬挂系统。(移动障碍物装配有制动装置,能够停止其运动。)
车辆测试的混凝土表面平整、坚固且结构均匀,按照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方法E:274–65T在64公里/小时速度下测量的滑移数为75,测量时省略该方法第7.1段规定的水输送。
障碍物装配在与车辆碰撞前立即从导向装置中释放。
移动障碍物装配:S7.2、S7.3和S7.5中规定的移动障碍物装配配备有P205/75R15充气轮胎,充气压力为200千帕±21千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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