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可根据企业注册地和类型选择以下地点及流程:
一、办理地点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场监管局窗口
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
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号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锦江区:均隆街7号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牛区:沙湾路49号附6号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96号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都区:东环路五巷33号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江区:大南街63号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永和街道7号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海科大厦7号楼1楼。
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2号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区:桂溪便民服务中心(天和西一街216号),需先至高新区税务局(益州大道中段666号)办理清税。
郫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清税证明)、红光派出所旁办事点(填写注销文件)。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服务范围覆盖全市企业,可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税务注销等业务,提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服务,支持简易注销申请。
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场监管局窗口:
线上办理平台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进行线上申请,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二、办理流程税务注销(如适用)
若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需先完成税务注销。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当地税务机关,提交清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材料,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取得《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的个体户,公示期为20天。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清算的个体户,公示期为45天。
准备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清税证明》(若税务与工商已共享信息,可能无需提交纸质版)、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等。
提交申请:根据企业类型和注册地,选择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
审核与公示:
领取注销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工商部门核发《注销通知书》。
后续事项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税务注销通知书、公章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印章销毁:携带法人身份证、注销通知书,前往公安部门办理印章销毁。
档案保存:虽已注销,但需按规定保存经营档案一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