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郫都区办理营业执照,可按以下流程和要求进行:
一、办理地点郫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晨光社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办公时间为09:00-17:00,可前往该中心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业务。此外,也可选择线上渠道,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reaCode=510000000000)的营业执照办理专区提交申请。
二、办理流程名称预先核准: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前往工商局现场或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时间一般为1到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公司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等,并在线提交预申请。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工商局或指定窗口递交正式申请材料。
领取执照:收到准予设立登记的通知书后,携带通知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三、所需材料基础申请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特殊行业附加材料:
涉及食品、餐饮等需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需先凭身份证到辖区工商所预核名称,再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专项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家庭经营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及参加经营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可提交街道办出具的同意经营证明)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