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应该怎么申请?2025年已经取消证书改为备案制,别在傻傻的办理互联网药品合格证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自2025年1月20日起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式废止。2025年开展相关业务需按以下要求办理备案:
一、备案核心要求
主体资格
申请单位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或组织(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不可申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关内容
人员配置
至少配备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规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学历/职称证明)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网络安全相关资质(如CISP认证)
网站及制度
已完成ICP备案且网站域名主体与申请单位一致
建立三级内容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响应机制
二、备案所需材料
类别 具体材料
主体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人员证明 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体现企业名称)
网站材料 服务器托管协议
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二级以上)
制度文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含内容审核、数据安全等)
三、备案办理流程
前期准备
确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完成网站ICP备案及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材料提交
线上渠道:通过省级药监部门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材料
线下渠道(可选):向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材料不全需一次性补正
实质审查:重点核查人员资质、信息安全制度及网站合规性
备案完成
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备案凭证或领取纸质凭证
四、重要注意事项
过渡期衔接: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到期后需转为备案,未备案不得继续开展服务
备案变更:网站信息(如域名、服务内容)变更后需10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
经营性服务:若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在线交易,需同步办理ICP许可证
外资企业:需额外提供商务部准入批复文件
(注:备案凭证长期有效,但需持续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