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未取得税务局(IRB)的清税证明(Tax Compliance Certificate),导致注销申请被拒。
解决方案:
注销前务必结清所有税款、罚款和滞纳金。
向IRB提交Form CP2A/CP2B申请清税证明,需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记录。
注意:若公司被税务抽查,需配合审计,耗时可能延长至2个月。
2. 未提交年度报告(Annual Return)问题:连续2年未提交年报,公司被SSM(公司委员会)标记为“异常状态”,面临强制注销风险。
解决方案:
补交逾期年报并支付罚款(约RM500-1,000/年)。
恢复公司状态后,再申请自愿注销。
注意:强制注销后仍需处理债务,股东可能被追责。
3. 债务未清偿或纠纷问题:存在未偿债务(如供应商欠款、员工工资、银行贷款),直接注销可能导致股东被追诉。
解决方案:
清偿所有债务,或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若资不抵债,需启动清算程序(Winding Up),通过清算人分配剩余资产。
注意:清算需登报公示,债权人有权在45天内提出异议。
二、流程选择误区 1. 混淆自愿注销与强制注销误区:认为“不经营了直接等SSM强制注销更省事”。
风险:强制注销后,公司责任未终止,股东可能因未偿债务被起诉。
正确操作:主动申请自愿注销,确保合法终止责任。
2. 忽视登报公示误区:认为登报公告是“多余步骤”。
风险:未通知潜在债权人可能导致注销后被追责。
正确操作:在本地报纸刊登注销公告至少2次,公示期45天。
3. 文件准备不完整误区:提交文件时遗漏签字或未公证。
风险:SSM拒绝受理,延误注销时间。
正确操作:确保以下文件齐全:
股东决议(75%以上表决权同意);
清税证明(Form CP2);
Zui近一年的财务报告;
填报Form AA01(注销申请表)。
三、特殊场景处理 1. 公司被SSM强制注销后的补救问题:公司因未提交年报被强制注销,但还有未偿债务。
解决方案:
向SSM申请恢复公司状态(需补交罚款和年报)。
清偿债务后,重新申请自愿注销。
2. 外资公司注销的额外要求问题:外资公司需符合《1965年公司法》及《1971年外资管理法》。
解决方案:
提前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报备注销计划。
确保无外汇管制违规(如利润汇出未申报)。
3. 公司资产处置争议问题:股东对资产分配(如设备、房产)存在分歧。
解决方案:
通过股东特别决议明确分配方案。
若争议无法解决,启动清算程序,由清算人依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