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M蓄电池KF-1240 技术规格
PCM蓄电池KF-1240 技术规格
规格尺寸
电池型号
额定电压 (V)
额定容量 (AH)
内阻
外形尺寸(mm)
端子形式
长
宽
高
总高
mm
mm
mm
mm
KF-1207
12
7
30
151±1
64.5±1
93.5±1
99±1
T1/T2
KF-1224
12
24
20
166.5±1
175±1
125±1
125±1
T3/T12
KF-1238
12
38
10
197±2
165±1
170±1
170±1
T6
KF-1265
12
65
7.5
348±3
167±1
178±1
178±1
T6/T11
KF-12100
12
100
5
330±3
173±1
212±2
220±2
T11
KF-12120
12
120
4.5
410±3
177±1
225±2
225±2
T11
KF-12150
12
150
3.8
485±3
170±1
240±2
240±2
T11
KF-12200
12
200
3
522±3
240±2
218±2
224±2
T11
KF-12250
12
250
2.6
522±3
268±2
220±2
226±2
T11
蓄电池的联接
容量不同、性能不同、生产厂家不同的蓄电池不可连接在一起使用。
实际容量相同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方可串联使用。
实际电压相同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方可并联使用。
蓄电池组连接和引出请用合适的导线。
连接和拆卸时务必切断电源,否则会触电甚至的危险。
正负极不得接反或短路,否则会使蓄电池严重受损,甚至发生爆炸。
连接部件应锁紧,防止产生火花;若接触面被氧化,可用苏打水清洗。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在使用前应进行72小时浮充充电使蓄电池组内部电量均衡,方可进行测试或使用。
2018年,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明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2019年底,工信部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其销售地区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
2021年3月5日,“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出现在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4月7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将加快审查或者起草《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8个项目。
整体看来,政策法规确实在一步步明确释放支持电池回收的信号,但并没有真正的体系形成,致使电池回收市场仍旧乱象丛生。
缺乏完善的回收流通法规,无法保障回收渠道的畅通。“车主找不到或者不确定回收点是否正规,一些传统的4S店等渠道回收的动力电池,后也流入了小作坊。”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于清教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因为小作坊一直打着“高价回收”、“上门回收”的旗号,相较于回收点覆盖率较低的有正规资质的回收企业来说,已经占据了大半市场,甚至还有回收企业从小作坊手中回购电池。
溯源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加强对电池的溯源,有助于了解废旧电池的生命周期,从而对PCM蓄电池KF-1240 技术规格回收的电池进行分类,可以降低回收成本。但显然溯源体系的缺乏导致电池回收组合后安全性较难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