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应明确完整
格式如:“本产品执行标准:GB 4706.1-2005”或“Q/ABC001-2025”;
不得使用模糊字样(如“参照国家标准”或“按行业惯例生产”)。
标注位置建议
建议置于说明书首页、技术规格页或产品合格信息页;
保证字体清晰、对比明显。
与备案编号完全一致
所标示的执行标准必须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备案系统中的标准号相符;
企业不得擅自更换或虚构标准号。
二、常见说明书错配问题使用旧版说明书,未同步更新标准号;
说明书为多用途通用模板,未区分不同型号;
中英文版本之间标准信息不一致。
三、企业内部操作建议建立产品备案编号与说明书版本的对应台账;
标准更新时,同步修订说明书文件;
配合电商平台或质检环节,提供说明书PDF电子版证明。
总结深圳地区产品执行标准号备案后,必须将编号准确标注在产品说明书中,以保障合规性和用户权益。企业应建立说明书版本管理制度,确保标准信息同步更新,避 免 抽 检风险和客户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