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技术许可证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物项分类与清单比对:
企业需根据《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清单》,确认自身产品或技术是否属于管制范围。
准备申请材料:
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进出口单位公章。
企业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进出口权证明等。
技术参数说明和终用途声明:详细描述申请出口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技术参数及终用途。
贸易合同:与国外客户签订的有效进口或出口合同原件。
终用户承诺书:由终用户出具的承诺书,证明其将合法使用申请的产品或技术。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终用户情况介绍、企业人事关系图、企业位置图等。
提交申请:
企业可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并将《终用户和终用途证明》原件及《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申请表》报送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审批与取证: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转报商务部。
商务部收到转报的许可申请书面材料后,依照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查时限(通常为45个工作日)进行复审,必要时会商相关部门。
经审查许可的两用物项进出口申请,批复数据转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放两用物项进出口批复单。
企业凭批复单在所在地领取《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