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申请材料清单,仔细收集、整理所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公章加盖规范。材料准备过程中,可建立文件夹,对各类材料进行分类存放,方便后续提交和查阅 。
提交申请: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
线上提交:登录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系统”(https://whs),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登录后,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注意上传的文件格式需符合系统要求,文件大小不能超过限制,且要保证文件清晰可读 。
线下提交:将准备齐全的纸质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当地文化行政部门,一般为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时,可提前电话咨询当地部门的办公时间、地址以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避免因材料不符合规范或错过办公时间而导致申请延误 。
材料审核:提交申请后,文化行政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核时间通常为 20 个工作日左右,但实际时长可能因地区、申请数量等因素有所不同。审核人员主要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若材料存在问题,如材料缺失、信息错误、格式不规范等,审核部门会通过电话、短信或系统反馈等方式通知申请单位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 。
现场核查 (如有):部分地区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对演出场地进行现场核查,以进一步确认场地的安全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演出要求,以及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现场核查时,申请单位需安排熟悉场地情况的人员陪同,配合核查人员的工作,对核查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提供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操作说明等资料 。
领取许可证:经过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如有),若申请单位的材料和实际情况均符合要求,文化行政部门将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颁发《营业演出许可证》。申请单位可根据审核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领取许可证。部分地区也支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许可证,申请单位在提交申请时可选择邮寄服务,并填写准确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