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公司法的语境下,“注销”(Dissolution/Voluntary Dissolution) 和 “撤销”(Revocation/Forfeiture/Administrative Dissolution) 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触发原因、流程性质以及法律后果。以下是两者的核心区别:
一、触发原因 1. 注销(Voluntary Dissolution)主动行为:公司自愿停止运营,由股东或董事决议解散。
常见场景:业务结束、合并重组、破产清算等。
合规前提:公司需结清债务、税务,完成所有法定义务后才能注销。
2. 撤销(Revocation/Forfeiture)被动行为:因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州政府强制关闭。
常见原因:
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如特拉华州、加州);
未缴纳特许权税(Franchise Tax);
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
长期空壳经营且未维护合规(部分州称为“行政解散”)。
二、流程性质 1. 注销(Voluntary Dissolution)流程:公司主动向州务卿提交解散文件(Articles of Dissolution),需附上税务清算证明、债务清偿记录等。
时间:按正常程序处理,一般数周至数月。
控制权:公司自主掌控流程,可有序清算资产、分配剩余财产。
2. 撤销(Revocation/Forfeiture)流程:州政府单方面采取行动,无需公司申请。
时间:可能在违规后立即生效(如未交税导致“行政解散”)。
控制权:公司无主动权,可能面临罚款、责任人追责或资产冻结。
三、法律后果 1. 注销(Voluntary Dissolution)公司状态:正式终止存在,法人资格消失。
责任解除:股东/董事通常不再承担公司债务(需完成清算)。
可逆性:部分州允许在注销后一定期限内申请“复活”(如特拉华州)。
2. 撤销(Revocation/Forfeiture)公司状态:可能被直接除名,但未完成清算时仍可能被追责。
责任风险:股东/董事可能因公司违规行为被追究个人责任(如未缴税、虚假陈述)。
不可逆性:通常无法恢复,需重新注册。
四、关键区别总结触发原因 | 公司主动决策 | 政府强制(违规后果) |
合规性 | 需完成税务、债务清算 | 可能因违规导致 |
流程主导方 | 公司自行操作 | 州政府单方面执行 |
法律风险 | 较低(合规注销) | 较高(可能追责) |
可恢复性 | 部分州允许“复活” | 不可恢复,需重新注册 |
Q:公司被撤销后还能重新经营吗?
A:通常需重新注册,并补交罚款/欠费。部分州允许在撤销后一定期限内申请恢复(如特拉华州)。
Q:注销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A:破产清算(Chapter 7/11)需通过法院程序,而自愿注销是公司主动解散,无需破产保护。
Q:长期不年审会导致撤销吗?
A:是!大多数州规定,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报告或缴纳特许权税,公司将被强制行政解散(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