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口腔门诊医疗机构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可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获取或在其官方网站下载。
2.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如果之前进行过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并获得批准,需提供相应的批准书或备案回执。
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以证明口腔门诊的场地合法性。
4.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包括门诊的整体布局、科室分布、卫生设施等设计图纸,需符合卫生学要求和相关规范。
5.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由专业的验资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证明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口腔门诊的设立和运营。
6.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涵盖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护理操作规程、感染控制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7.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包括他们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有职称证书的,需提交职称证书),提交原件供检查,收复印件。
8. 开展放射诊疗的相关材料:若开展放射诊疗服务,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等有关资料。
9.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相关材料:提供医疗美容科设置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技术水平等)、《医疗美容项目申报表》及医师、护士医疗美容工作培训证明、进修证明。
10.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还应当提供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明确所配备药品的具体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