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是一家大型的服务型平台 中介平台 授客户委托收购与转让百分之百股权的一家服务型企业
目前授客户委托转让多家私募证券公司含基金业协会备案有的不含基金业协会备案!
目前我公司客户授权我们委托转让多家私募证券牌照多地区私募证券牌照有的含基金业协会备案有的不含!
目前客户授权我们的地区有北京、广东、上海、天津、海南、西藏、甘肃、江西、福建等多地区的私募证券牌照含基金业协会备案,目前都有产品、公司有的有诉讼有的没有诉讼、根据收购方的要求来匹配客户的需求有需要联系!每家的基本情况都不一样、根据收购方的要求来进行匹配合适的资源、我们只是中介
本产品目前都在、不针对任何收购方和转让方 有需要联系!
在国外,对私募集金的控制重点放在了对“私募发行”这个环节的规制上。之所以采取这样法律规制模式,笔者认为原因恐怕有二:,私募发行是私募基金的私募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一般基金向私募基金转化的关键环节,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基金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所认可的方式,满足某些要件,从事“非公开”的发行行为,这就决定了这个基金具有私募的性质,法律也认可其作为私募基金的地位和性质。第二,这样的立法方式有益于从基金设立开始就将不合格的投资者从投资者中剔除,保障了私募基金募集的效率。实践证明,这样的立法方式有利于私募集基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