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检查执照状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府通办”APP,确认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若存在异常,需先解除异常状态,如补报年报、变更地址等,否则无法办理注销。
处理税务问题: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公章、财务报表等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具体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二、准备注销材料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材料:
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详细列明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以及清算过程和结果。
公章、财务章等印章。
如有银行账户:需准备银行注销证明(如有)。
如有社保公积金缴纳:需准备社保公积金缴纳证明及注销申请。
三、选择注销方式并办理简易注销:
适用条件: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
办理流程: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并填写《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在公示系统上传承诺书,公示期为20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携带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注销申请,领取《注销通知书》。
普通注销:
适用条件: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
办理流程: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提交注销申请,上传营业执照、身份证、清税证明等材料。
系统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公示期为4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到窗口提交材料,领取《注销通知书》。
四、后续事项处理银行账户注销: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确保账户内无余额。
印章销毁: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通知书》等材料,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销毁点办理。
社保公积金注销: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需前往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