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Zui新政策,外资企业在特定区域可以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是申请要求和所需材料:
一、适用主体与区域
适用主体:注册地位于北京、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特定区域的外资企业。
适用业务: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EDI)等增值电信业务。
二、申请条件
注册资本:
跨地区IDC/CDN/ISP业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需换算)。
其他增值电信业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外币需换算)。
场地与设施:需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和技术方案。
人员要求:提供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信誉要求:公司法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不良名单。
三、申请材料
公司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法人及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外籍法人需提供护照、居住证等)。
申请表:《试点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表》。
人员情况表:包括公司和员工信息。
承诺书:《依法试点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外资特殊材料:
外方股东注册登记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外方投资者的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需公证认证)。
《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工信部前置审批文件)。
四、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部分自贸区(如海南、上海)对外资比例或注册资本有放宽政策。
办理周期:通常需40-60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