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精神科医疗器械产品有以下关键备注:
法规遵从:须符合《治疗用品法》(1989 年)及其相关法规,遵循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管理局(TGA)制定的分类要求,按风险等级分为不同类别进行注册,如 Ⅰ 类、Ⅱa 类、Ⅱb 类、Ⅲ 类等。
技术文件:要准备详尽的技术文件,涵盖产品描述(包括结构、功能、预期用途、工作原理等)、设计和制造信息(设计原理、材料选择、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性能验证报告,以及必要的临床评估数据,以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需提供符合 TGA 要求的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产品信息、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基本信息:需清晰标注产品的全称、型号与规格,以及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若制造商在澳大利亚境外,要提供澳大利亚法定代理的信息。还要有用于追踪和识别产品的批次号或序列号,以及 TGA 颁发的批准号码或注册号码。
使用信息:明确标注产品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以及与产品使用相关的警告和注意事项,用户能正确、安全地使用产品。
体系建立:制造商必须建立和实施符合 ISO 13485:2016 或其他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障产品生产过程规范,产品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在某些情况下,TGA 可能会要求制造商接受第三方审核的审核。
对于一些特殊的精神科治疗药物,如含有亚甲二氧(MDMA)和裸盖菇素的管制麻醉品,TGA 虽批准获授权的精神科医生在正常医疗环境中用于治疗特定精神疾病,如用含 MDMA 的麻醉品治疗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用含裸盖菇素的药物治疗抑郁症,但有严格限制。只有患有难治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才可使用,私人不得随意拥有此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