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约束装置测试 (Head Restraint Test)
试验方法:头部约束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从座椅参考点向上测量,头部约束装置的顶部高度不得低于700毫米。
在头部约束装置顶部以下64毫米或座椅参考点以上635毫米处测量,头部约束装置的横向宽度不得小于:
在施加S5.2(c)节规定的载荷时,头部形状与头部约束装置接触的任何部分不得向后位移超过102毫米。
在施加S5.2(c)节规定的载荷时,头部约束装置必须能够承受不断增加的载荷,直到座椅或座椅靠背损坏,或者施加的载荷达到890牛顿。
对于长凳式座椅:254毫米。
对于独立座椅:170毫米。
S4.2(a):在测试过程中,头部参考线相对于躯干参考线的后向角位移不得超过45度。
S4.2(b):头部约束装置在完全伸展的设计位置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欧洲法规测试 (European Regulation Test)
试验方法:头部约束装置必须符合ECE法规17(2002年7月31日修订版)的相关条款,具体包括:
S4.4(a):符合ECE法规17中的5.1.1、5.1.3、5.3.1、5.5至5.13、6.1.1、6.1.3以及6.4至6.8条款。
S4.4(b):满足S4.2(b)(2)节中规定的宽度要求。
头部约束装置性能测试 (Head Restraint Performance Test)
试验方法:头部约束装置必须符合以下性能要求:
S4.5:对于2009年9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车辆,头部约束装置必须符合§571.202a中的要求。
S4.6:制造商必须在认证车辆时选择一种合规选项,并且在车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不得更改该选项。制造商可以选择不同的合规选项用于不同的指定座椅位置。
头部约束装置测试程序 (Head Restraint Test Procedures)
试验方法:测试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S5.1:使用一个95百分位成年男性假人,测量头部参考线相对于躯干参考线的Zui大后向角位移。测试过程中,座椅支撑结构的加速度曲线不得低于78米/秒²的半正弦波,持续时间80毫秒,也不得高于94米/秒²的半正弦波,持续时间96毫秒。
S5.2:使用一个三维SAE J826假人模型,施加一个373牛米的后向力矩,测量头部形状与头部约束装置接触时的位移。逐渐增加初始载荷至890牛顿,或者直到座椅或座椅靠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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