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债备案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了解政策:企业要详细研读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外债备案的相关政策,如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明确自身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明确需求:根据企业实际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确定外债的规模、期限和用途,评估外债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详细的融资计划。
准备材料: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以及财务报表、信用记录、审计报告等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若有项目,需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说明书。同时,准备好外债合同、借款协议、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涉及境外投资者的,还需投资者身份证明、资信证明等。此外,要提供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变更的请示、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网上登记:企业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材料提交:网上登记完成后,企业可选择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以便有足够时间审核和反馈。
审核与受理: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承办司局收到材料后进行复审,合格的予以受理,存在问题的,会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备案决定: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备案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地方企业的则送至省级发改委。
后续事项:企业在每期发行 / 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要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发行信息,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等。同时,应严格按备案内容使用外债资金,不得用于非法或违规用途,并按规定定期向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外债资金使用情况和还款计划。如外债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