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或减少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对人员的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3、安全防护装置包括:机械设备设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机械或电气的屏障;机械或电气的连锁装置;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闲置导致危险形成、给料或进给的装置;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的装置;警告或警报装置等。
二、职责
1、生产部负责公司内设备,物业部负责公司内设施的综合管理,新引进及自制非标设备、设施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状态良好,组织设备、设施检查,参与安全性评价检查;编制设备、设施修理计划,组织设备、设施修理及厂内机动车辆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检查及维修保养。
3、技术中心、安技环保部、物业部及使用部门参与外购、自制非标设备、设施的规划、选型、设计、审核工作。
4、安技环保部、物业部督促检查各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
5、财务中心负责按计划提供设备更新、修理资金。
三、工作程序
1、新设备设施的选型购置(包括自制非标)不但要满足产品工艺要求,还要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2、特种设备选型、购置、管理、使用要符合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要求。
3、新设备、设施投产使用前,安技环保部、物业部、使用部门应组织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了解熟悉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方面的知识,严格按照设备、设施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做好记录。
四、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使用前低速运转设备,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正常后 方可开始工作
2、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规格、超载、超负荷使用。
3、任何人、任何情况下不准拆除或不使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不完整、失效、可靠性差的应立即报告生产部或物业部修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4、安技环保部、物业部应定期组织设备、设施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设备、设施等情况要向使用部门下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公司《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5、设备使用部门对使用设备进行安全性评价自查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按照日常保养要求做好保养。
6、设备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7、操作者、班组、车间、生产部和其他有关部室对设备、设施的正确使用均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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