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工作技能,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作。通过鉴定考试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国家规定技术职业(工种)就业任职必须持有的有效凭证。
【证书性】
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求职择业的“通行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和兑现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并可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也是境外就业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一、鉴定考核方式:
资格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与技能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考试为9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为120分钟,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以上考试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二、培训对象:
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职业人士。
三、考试时间:
1、考试每年两次,分别为上半年5月份和下半年11月份的第三个周末,补考时间与正常考试时间相同;
2、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申报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
1、获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本职业三级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0年的;
3、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5年的;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3年的;
5、获得硕士研究生证书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年以上的。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
1、取得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本职业二级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满2年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