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食药监许[2010]72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简明易懂,符合中文习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组成: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化妆品的商标名有注册商标和未经注册商标。
化妆品的通用名应当准确、客观,可以是表明产品主要原料或描述产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比如保湿、滋润、眼、手、等。化妆品的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真实的物理性状或外观形态。比如霜、水、液、乳等。产品名称中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表明原料类别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比如你写透明质酸保湿霜,在原料成分里就要有透明质酸这款原料,以此类推。
《化妆品命名规定》中明确指出化妆品禁止使用的词语,为指导化妆品命名,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制定《化妆品命名指南》。其实,现实永远是残酷的,在化妆品命名指南中可宣称的词语有一个“白皙”,现在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可使用清爽、控油、滋润、保湿、舒缓、抗皱、紧致、晒后修复等词语。
第二部分:编辑配方
我们在录入配方时一定要使用规范的INCI名称,即: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1号)》中《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
原料名称不能用俗称,比如混合醇学名鲸蜡硬脂醇,白油,学名矿油,凡士林学名矿脂;又比如甜杏仁油,它的学名是甜扁桃(PRUNUS AMYGDALUS DULCIS)油;又有人说是甜杏仁油 PEG-8 酯类、氢化甜杏仁油或者甜杏仁油聚甘油-6 酯类......不知道为什么约定俗成的甜杏仁油在备案系统里没有,不死心的我,检索了很多资料,确认甜杏仁油的学名就是甜扁桃(PRUNUS AMYGDALUS DULCIS)油,INCI名称是:PRUNUS AMYGDALUS DULCIS (SWEET ALMOND) OIL,括号里有(SWEET ALMOND) ,这不就是甜杏仁油的外文名称嘛。所以备案和做配方一样,都要严谨严谨再严谨。
大家备案时,的办法就是把你所使用的成分在编辑配方时先录一下,如果录不进去,就要考虑原料名称是否准确,不要选择没有名分的原料。比如一个厂商给我家备案,用的一个原料是传明酸,但是再上传备案系统的时候,系统库里是没有这个名称的,居然找了一个阿魏酸替代,致使标签和备案配方不一样,所以弄得大家都很被动。在写配方时,一定认真仔细,不能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在系统上传葡聚糖,但是产品标签里却用β-葡聚糖,这也是不准确的,两种原料理论上是不一样的。 防腐剂要填写使用量,不能超剂量使用。使用目的的填写是这样的:比如甘油-保湿剂,羟苯甲酯-防腐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