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桥铝门窗出口欧盟的CE认证流程需要符合欧盟建筑产品法规(EU)No 305/2011(CPR),并依据相关 harmonized standards(如EN 14351-1 for windows and doors)进行认证。以下是具体流程和关键步骤:
1. 确定适用标准
断桥铝门窗的CE认证主要依据:
- EN 14351-1: 门窗产品标准(适用于外部行人通行门、窗)。
- EN 16034: 防火/防烟门窗的附加要求(如涉及)。
需确认产品是否属于这些标准的范围,并明确性能要求(如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隔音、隔热等)。
2. 选择认证模式
根据CPR法规,门窗产品通常采用 System 1 或 System 3 认证模式:
- System 1: 由 notified body(公告机构)进行工厂审核、产品测试及持续监督。
- System 3: 仅由公告机构进行产品测试(无工厂审核)。
具体模式需根据产品风险和市场要求确定。
3. 产品测试
- 委托实验室测试:在欧盟认可的实验室或中国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项目包括:
- 机械强度(EN 947等)
- 气密性(EN 1026)
- 水密性(EN 1027)
- 抗风压(EN 12211)
- 隔音(EN ISO 10140)
- 隔热(EN 10077-1)等。
- 测试样品:需按标准要求准备代表性样品。
4. 编制技术文件(Technical Documentation)
文件需包含:
- 产品描述、设计图纸、材料清单;
- 测试报告(符合 harmonized standards);
- 风险评估(如适用);
- 生产工艺说明;
- 符合性声明(Do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模板;
- 标签和说明书(需包含CE标志信息)。
5. 公告机构介入(如适用)
- 如果采用 System 1,需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
- 工厂生产控制(FPC)审核;
- 颁发工厂生产控制证书(FPC Certificate)。
- 公告机构会审核技术文件并可能进行抽样检测。
6. 签署符合性声明(DoC)
制造商或欧盟授权代表(如无欧盟实体需指定)签署DoC,声明产品符合欧盟法规和标准。
7. 加贴CE标志
- 在产品或包装上加贴CE标志,需清晰、且符合尺寸要求。
- 标志需附带公告机构编号(如适用)、产品型号、生产批次等信息。
8. 持续监督(如适用)
- 对于System 1认证,公告机构会定期进行工厂检查或产品抽检。
关键注意事项
1. 欧盟授权代表:非欧盟企业需指定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如无本地公司)。
2. 标准更新:确保使用新版 harmonized standards(参考欧盟官方期刊OJEU)。
3. 其他认证:如涉及防火性能(EN 13501)、环保要求(REACH、RoHS)需额外合规。
4. 市场监督:欧盟海关可能抽查CE标志和文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