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人才开发计划: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四大主导产业、三大未来产业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南海育才项目、南海新星项目。企业可鼓励员工参与评选,南海育才项目定期开展南海创新人才、南海创业人才、南海工匠、南海乡土人才评选,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30万元、15万元培养经费支持;南海新星项目定期开展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金融财税人才、技能人才评选,入选南海新星项目的,给予Zui高30万元培养经费支持。
“海商”培养工程:企业可推荐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骨干人才参与培训,每年从我省单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海南baiqiang企业、海南50强民营企业中,组织100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骨干人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培训费用由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技能自贸港”行动:企业可积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视其承担社会化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贡献,按照guojiaji基地300 - 700万元、省级基地100 - 300万元,guojiaji技能大师工作室10 - 30万元、省级工作室10 - 20万元给予补助支持。
创新创业支持人才创业促进计划:支持人才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对人才创办企业进入种子企业、瞪羚企业、lingjun企业培育库的,按照实际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的15%,分别给予Zui高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可申请Zui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Zui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达到90%以上的,可提高放大倍数到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
服务保障住房保障:企业可为引进的人才申请相关住房补贴或优惠,同时,来海南就业的省外青年和跨市县就业的省内青年,可在我省“青年(人才)筑梦驿站”享受一定期限的免费住宿或优惠住宿。
落户政策:允许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企业可协助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落户手续。
编制保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的事业单位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现有编制不足时可通过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池予以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