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标准备案系统后,可在系统内在线填写或下载模板版本填写后上传。申请表为系统统一样式,不允许自行更改格式。
二、主要填写内容说明企业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填写全称,不得简写 |
产品名称 | 建议为“通用名称 + 型号/系列”,不得使用广告词(如“高端款”、“爆款”) |
执行标准名称 | 如“GB 4706.1-2005《家用电器安全 通用要求》”,必须标准号+标准名称 |
执行标准类别 | 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需注明企业标准编号) |
产品用途描述 | 简要说明主要应用场景,如“用于家庭空气净化” |
标准文件上传 | 附件形式提交标准PDF文本、检测报告、企业声明等 |
联系人及电话 | 填写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法务负责人,需保持电话畅通 |
产品名称含“旗舰”、“TOP款”等营销语;
标准号与标准名称不对应;
未盖章声明文件上传;
检测报告为过期版本或无检测方法依据。
总结申请表虽为基础文书,但每项内容均与备案审核要点高度相关。建议企业在填写前先校对执行标准和产品信息,确保准确、规范,避免因低级错误导致退回或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