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通过“深圳市产品标准备案系统”完成注册、资料上传和提交;
不再接受以邮寄、当面提交等方式进行备案申报;
所有资料均以电子格式提交,并需加盖电子印章或扫描公章原件。
二、特殊情况下的纸质补件情形系统技术异常:若遇平台故障或资料上传失败,可联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线下递交部分材料作为临时替代。
标准原文为纸质扫描件:如某些老版国家标准未发布电子文本,可按规定提供扫描件上传或补送纸质复印件。
行政复核或申诉阶段:若备案结果存在争议,在行政复核过程中可附带纸质材料说明情况。
三、对企业的建议建议企业统一电子资料归档,格式规范(如PDF命名统一);
配合系统要求制作标准文本、企业声明、检测报告等数字化资料;
确保公章电子扫描件清晰可识别,避免因图像问题被退回材料。
总结深圳地区产品执行标准号备案目前不支持常规纸质申报,企业应通过官方线上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如遇例外情况,需提前与监管部门沟通确认补件方式。建议企业全面转型数字化标准管理模式,提升申报效率与合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