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营业执照网上异地注销的操作是可行的,但需遵循特定流程与要求,以下是具体说明:
流程步骤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若存在异常,需先解除异常状态,避免影响后续注销流程。
填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声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官网进行填报,这样在后续流程中无需将营业执照原件交回工商质监局。
获取清税证明:在国家税务局官网下载清税证明。若已办理税务登记,需完成税务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
下载并使用相关APP进行注销申请:
下载“营商通”APP,点击“个体办照”“个体注销”,然后填写信息、上传材料、进行电子签名,提交审核。
也可访问“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选择“个人登录”进入首页;或下载“天府通办”或“营商环境云地图”APP,使用个人账号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在平台首页“热点服务”中点击“企业注销一网服务”,阅读“办理须知”后勾选确认。在APP中进入“个体办照”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模块,选择“注销”选项。
填写信息并提交审核:
填写代理人信息、注销原因、清算组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选择是否公示债权人公告。
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确保照片清晰、完整。
预览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将同步推送信息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
等待公示期与审核: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债权债务的个体工商户,公示期为20天;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公示期为45天。提交申请后,相关信息将同步发送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审核。可在平台查看办理进度,若材料被退回,需按要求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
领取注销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工商部门将核发《注销通知书》。可在平台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