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做广播剧、电视剧必备资质证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总结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含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股权中没有外资(需要追溯股权);
3、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相关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摄影、影视、录音、新闻采编、新闻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等);
3、有相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工作场所;
4、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自行撰写)。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表。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5、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作品等。
7、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企业把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当地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
02、受理:有关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资料进行受理;
03、审查: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
04、颁证:审查通过后,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