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广州和深圳地区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的指南,综合两地政策整理:
一、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
公司为内资企业(外资股份≤49%)且注册资本≥100万元;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电信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
技术要求
具备与业务匹配的服务器托管协议及服务商资质;
拥有独立域名且剩余有效期≥6个月;
人员要求
提供3名员工(的社保证明;
网站合规性
网站已完成备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无违规信息。
二、办理材料
以下为两地通用材料清单,部分细节需结合属地要求补充: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明及股权结构说明;
业务材料
业务发展计划(含技术方案、可行性报告);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制度文件);
网站相关
域名注册证书、服务器托管协议及服务商资质;
网站备案截图(广州需提交备案查询证明);
其他材料
社保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及《信息责任书》。
三、办理流程
深圳地区
在线预审
登录深圳市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官网提交申请,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电子版;
材料补正
初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收到受理通知,需按反馈补正材料;
现场核查
部分情况需配合场地或服务器托管场所核查;
公示与领证
审核通过后公示5日,无异议则颁发许可证(总周期约20-30个工作日)。
广州地区
系统填报
通过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务网提交申请表及电子材料;
纸质递交
邮寄或现场提交盖章纸质材料至管局指定窗口;
分级审核
初审(5个工作日)→复审(1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如需);
领取证件
审核通过后,10-15个工作日内领取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前置审批
若涉及游戏、医疗等内容,需提前取得相关行业许可(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材料真实性
虚假材料将导致审核失败,且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跨区域经营
许可证需覆盖业务开展地区,全国性业务需向工信部申请;
有效期与续期
许可证有效期5年,需提前90日提交续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