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说明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上一年度年报。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及正常经营。北京企业可通过以下流程完成补报并申请解除异常。
二、补报工商年报流程
1.
登录系统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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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账号登录,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模块。
○
选择“年度报告填写”,补报遗漏年份的年报内容(如2024年未报,则补报2023年度数据)。
○
年报内容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出资情况、财务状况、社保信息、网站及网店信息等。
2.
公示并打印
○
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并公示。
○
打印已公示的年度报告(需加盖公章)。
三、解除异常名录申请材料需携带以下材料至企业所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基础材料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补报证明
○
已公示的年度报告截图或打印件(加盖公章)。
○
补报情况说明(包含未按时申报原因及整改措施)。
3.
委托材料(非法人办理时)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及审核
1.
现场提交
○
至企业注册地址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递交材料。
2.
审核周期
○
工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
结果公示
○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移出异常名录,恢复正常状态。
五、注意事项
1.
信息真实性
○
补报年报数据需真实准确,虚假填报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
时效性
○
建议尽快补报并申请解除,避免长期异常影响招投标、贷款等业务。
3.
后续义务
○
后续年度务必按时申报,可设置提醒或委托我们公司来代办。
六、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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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北京企业主如遇年报异常问题,可参照上述流程操作,确保合规经营。建议提前咨询所属区工商部门确认具体要求,避免材料遗漏延误处理,有需要我们办理北京公司工商年报补报,解除年报异常的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