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间要求:标准发布后30日内备案(含节假日)
发布日定义:以标准发布令所载日期为准
逾期备案影响:标准未备案视为未生效,企业可能因无执行依据在抽检或审查中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正常备案周期:提交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涉及补正材料的备案周期:需根据企业补交速度延后1–5个工作日
特殊产品或需部门联审的备案时限:长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深圳地区产品执行标准号备案应在发布后30日内申请。建议企业在标准发布前即准备好备案材料,避免因超期备案带来法律与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