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对医药类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减免等方面,具体如下:
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率优惠: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税率远低于内地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下限由原横琴新区企税优惠政策的70%下调至60%,意味着更多市场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
特定产业支持:横琴新区支持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发展,结合广东省药品监管能力,授权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部分药品注册审批等事项,为中医药类公司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药品注册和审批服务,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
增值税减免:
小规模企业优惠: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一定额度的小规模企业,可以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虽然这一政策主要适用于小规模企业,但中医药类公司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减免。
企业间交易免税:横琴注册公司与企业之间的货物及相关交易,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个人所得税优惠:
特殊人才奖励:对在横琴自贸区工作的特殊人才,横琴自贸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殊人才在横琴发展,并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Zui高可奖励个人所得的40%。
澳门居民优惠: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澳门税负参照澳门税法关于职业税、所得补充税等有关规定计算,进一步营造税负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