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股权转让有以下要求:
主体资格方面转让方1:
必须是具有合法股东资格的主体,即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股东。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人不具有股东资格,也就不具备转让股权的资格。
转让方应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且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受让方1:
主体资格需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对市场主体权利能力有限制性规定的情形,如国家公务员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