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结业审计报告(也称为“清盘审计报告”或“终止业务审计报告”)是在公司结束营业、解散或清盘时,由注册会计师或持牌审计师编制的法定文件,用于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证明公司的财务记录已按法规要求妥善处理,并完成清算程序。
结业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财务状况声明
截至结业日的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如偿还债务、股东分配等)。
清算期间的交易记录
清算过程中资产变卖、债务清偿、税费缴纳等明细。
合规性声明
确认公司已遵守《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清盘程序,包括:
通知债权人并处理债务。
完成税务清缴(需附上税务局核发的《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
股东或成员通过清算决议的会议记录。
审计意见
审计师需声明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是否符合香港会计准则。
适用场景
自愿清盘:股东主动解散公司,需委任清盘人并提交审计报告。
强制清盘:因破产或法院命令解散,由官方清盘人处理。
撤销注册:小型公司(无运营或无资产)可简化程序,但仍需税务清缴证明。
提交机构
公司注册处:提交《公司解散申请》(表格NDR1)及审计报告。
税务局:需先结清所有税款并取得《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
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清盘程序完成后15日内提交文件。
未合规后果:董事/股东可能被追究责任,公司恢复注册需法庭命令。
专业协助:建议委托香港持牌会计师或律师处理,确保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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