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在注销时需要上缴给相关登记机关。以下是具体说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如果营业执照遗失或无法缴回,登记机关会在完成注销登记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注销流程中的要求
• 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 企业法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也需要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特殊情况
如果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注销时必须按照规定缴回或履行相关公告程序,以确保注销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