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ICP许可证办理要求
(一)企业资质
主体类型
须为内资企业(外资股权占比≤49%),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认缴即可)。
外资企业需通过自贸区服务器及工信部外资审批流程。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需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或“经营电信业务”。
(二)技术及运营条件
域名与服务器
已完成工信部ICP备案(粤ICP备号),且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
服务器需部署在中国境内(广东省内优先),外资企业需使用自贸区服务器。
信息安全
需制定数据备份、用户隐私保护、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文件。
网站内容合规
网站不得含违规内容(如黄赌毒、非法政治言论等),并提供业务可行性报告。
(三)人员要求
至少3名员工缴纳社保(需提供近1个月社保记录),且具备技术或管理经验。
(四)其他材料
域名证书、服务器托管协议、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明。
涉及新闻、教育、医疗等特殊行业的需提供前置审批文件。
二、持ICP许可证可开展的业务范围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在线会员服务:如付费会员、VIP订阅等。
广告服务:网页广告、信息流广告、竞价排名等。
数据交易:用户数据分析、精准营销服务。
平台类业务
电商平台:自营电商外的第三方入驻型平台(需区分商品销售与平台服务)。
社交平台:论坛、社区、直播互动平台(需配合文网文等资质)。
技术服务
云计算服务:SAAS、PAAS等在线软件服务。
信息撮合:招聘、房产中介、二手交易信息发布平台。
三、无需办理ICP许可证的情形
自营商品销售:仅通过自有网站/小程序销售实体商品(如服装、电子产品)。
非经营性信息展示:企业官网仅展示基本信息,无用户付费或交互功能。
四、注意事项
年报提交:每年1-3月需提交年报,逾期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处罚风险:无证经营可能面临Zui高业务收入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执照。
通过合规申请并持有ICP许可证,企业可合法开展核心互联网增值服务,建议根据业务类型匹配资质要求,避免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