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离婚律师-西安离婚律师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13-10-16 21:28:28 信息编号:2308892 发布者IP:124.115.228.194 浏览:114次-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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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陕西离婚律师-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律师说: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结婚后共同生活期间,除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以外,一般情况下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 (一)工资、奖金; ?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西安离婚律师指出:上述第(五)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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