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好的刑事辩护律师 成功案例 qiangjia罪

更新:2012-11-21 13:43 编号:2117773 IP:113.59.47.216 浏览:73次
供应商
东莞刑辩网熊伟律师 商铺
认证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东莞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919--920熊伟律师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076923035130
手机
18926865370
东莞资深刑辩律师
熊伟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东城的刑事辩护律师 成功案例 qiangjia罪 案情简介:东莞市第一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某某与被害人包某某于2011年某月某日在东莞阳光交友网上认识,后二人在网上以男女朋友相称。某日二人在网上聊天时发生摩擦,谢某某约包某某到其家中面谈。当天20时许,包某某去到谢某某位于本市东城区某某房,谢将包推倒在床上,包明确拒绝与谢发生性关系。谢某某仍强行脱去包的衣服,并且压在包的身上,包某某反抗,谢某某用膝盖顶开包的双腿,用yin jing在包的阴道口摩擦,包拼命反抗并呼叫,后谢停止qiangjia包。包于次日9时报警,公安机关将谢某某抓获归案。 律师辩护:谢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委托熊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熊律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会见被告人、阅卷、写材料、认真分析案情,为出庭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依法积极为被告人谢某某出庭辩护,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要点:一、被告人谢某某与被害人在案发前系男女朋友关系,其系出于一时冲动才做出本案行为,主观恶性较小,本案造成的后果不严重。二、被告人谢某某犯罪中止,依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三、被告人谢某某以往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恳请法庭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四、被告人谢某某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犯罪过程,当庭认罪,具有悔罪表现,恳请法庭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以上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法院判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于2011年9月26日作出(2011)东一法刑初字第144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qiangjia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条参考:《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iangjia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jian ying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iang jian论,从重处罚。   qiangjia妇女、jiang yin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iang jiang妇女、jianying幼女情节恶劣的(二)qiang jian妇女、jian ying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iang jian妇女的(四)二人以上lun jian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东城的刑事律师-熊伟律师,18年刑辩经历,百起成功经典案例!熊伟律师及率领的精英刑辩团队以丰富的实战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竭诚为您服务! 熊伟律师团队咨询热线: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2580369061           2532762818 官方网址:http://www.xwls168.com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法律服务
本页链接:http://product.11467.com/info/2117773.htm
东城好的刑事辩护律师 成功案例 qiangjia罪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东莞刑辩网熊伟律师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要经营: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企业顾问,经济纠纷,婚姻遗产
东莞刑辩网熊伟律师-企业免费咨询热线:18926865370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熊伟,男,47岁,广东中山大学法律本科,东莞户籍,,倡导“诚信高效”,具备十余年的刑辩经历,充分利用精通刑事法律 ...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