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办理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险;
2、办理每月增减员及劳动员工各项社保待遇的申请;
3、办理与社会保险及劳动用工手续相关的其他事务;
4、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办理好相关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后,方可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由我公司统一开设工资卡和存折,工资支付采取转账方式。
5、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补办就业失业手册)。
6、人员转移派遣、减员派遣办理
二、服务对象:
1、年满18周岁,男低于45周岁,女低于40周岁,自由职业者,未缴纳社保医保的人员;
2、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愿保留人事关系,之前已在我省有缴纳社保医保的人员;
3、所在企业不予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
4、因离职暂无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
5、个人工商户;
6、所有准备在福州享受养老以及医疗待遇的外地户口人员;
7、省内社保医保关系异地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