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BAN北京公司吊销转注销
更新时间:2017-03-11 11:05:44 信息编号:5058950 发布者IP:1.180.214.17 浏览:32次- 供应商
- 北京中天宏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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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1.00元每个
- 关键词
- 吊销转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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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徐庄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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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公司被吊销指的是营业执照被吊销,不允许您的公司在正常经营各项业务。吊销后无法恢复正常,只有办理注销。中融宏信(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代BAN北京各区吊销转注销业务,公司成立10余年的时间,已成功为北京上千家企业办理吊销转注销,公司注销,疑难税务解SUO。欢迎各位来电咨询洽谈崔。
吊销营业执照
的理由。不同类型的吊销营业执照,可有不同的吊销理由。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
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
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
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
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下列情形进行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六、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七、企业因合并而终止。
八、国有企业属于吸收合并的被合并方和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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