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显著性判断 中兴达为您支招
更新时间:2016-11-30 16:32:37 信息编号:4936811 发布者IP:218.17.231.114 浏览:89次- 供应商
- 深圳市中兴达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商铺
- 认证
- 资质核验: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入驻顺企:第8年主体名称:深圳市中兴达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778767982J
- 报价
- 人民币¥1500.00元每件
- 官方回执
- 2-4个月
- 审查时间
- 9个月左右
- 公告期
- 10年
- 关键词
- 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申请商标
- 所在地
- 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与南山大道交汇处新绿岛大厦13A
- 联系电话
- 86-0755-25581016-609
- 手机号
- 15814602616
- 项目经理
- 何小权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产品详细介绍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商标显著特征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构成商标的标志本身(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本条中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图形、型号,其中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缩写、俗称。
(一)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二)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图形的(三)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型号的四、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本条中的仅仅直接表示,是指商标仅由对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具有直接说明性和描述性的标志构成。
(一)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但未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质量的除外。(二)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主要原料,但未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原料的除外。(三)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四)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重量、数量(五)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其他特点
1.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特定消费对象的
2.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价格的 3.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内容的 4.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风格或者风味的
5.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使用方式、方法的 6.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生产工艺的
7.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生产地点、时间、年份的 8.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形态的
9.仅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有效期限、保质期或者服务时间的 10.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销售场所或者地域范围的
11.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技术特点的
(六)商标表示了其指定使用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如果指定使用商品具备该特点的,适用《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如果指定使用商品不具备该特点,从而可能误导公众的,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此种情形,应同时适用上述两条款予以驳回。
五、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是指《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以外的依照社会通常观念其本身或者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上不具备表示商品来源作用的标志。
(一)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但上述线条、几何图形与文字或者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二)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组合
(三)一个或者两个普通表现形式的字母, 但非普通字体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四)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数字指定使用于习惯以数字做型号或货号的商品上
,但非普通表现形式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或者指定使用于不以数字做型号或者货号的商品上的除外。
(五)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者装饰性图案 ,但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六)单一颜色
(七)非独创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 ,但独创且非流行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八)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但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九)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通用的商贸用语或者标志 ,但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十)企业的组织形式、本行业名称或者简称 ,但带有其他构成要素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六、商标含有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的审查 本条中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是指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以及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质量、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
(一)商标由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和其他要素构成,其中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应当与其指定使用商品的特点相一致,或者依据商业惯例和消费习惯,不会造成相关公众误认。
商标含有不具备显著特征部分的标志,申请人可以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基础上对指定使用商品进行限定,从而使商标中非显著特征的标志所描述的内容与指定使用商品的特点相一致。
(二)商标由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和其他要素构成,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特点产生误认的,即使申请人声明放弃专用权的,仍应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予以驳回。
1.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种类发生误认的。2.容易使相关公众发生商品型号误认的。3.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发生误认的。4.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原料发生误认的。5.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功能、用途发生误认的。6.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重量、数量发生误认的。7.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风味发生误认的。8.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价格发生误认的。9.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生产时间发生误认的。但依照商业惯例和消费习惯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生产时间发生误认的除外。10.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技术特点发生误认的。
(三)商标由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和其他要素构成,但相关公众难以通过该其他要素或者商标整体识别商品来源的,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适用《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驳回。
但该其他要素或者商标整体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除外。
七、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商标的审查
本身不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商标显著特征,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对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商标的审查,应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情况、申请人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情况以及该商标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其他因素。
- 麻烦来了,奥克斯陷侵权旋涡刚刚结束不久的天猫618,在电器类目下最为抢眼的要属奥克斯空调了,奥克斯在618首日的销售额就突破了...
- 英国要禁售华为手机,原因竟然是·····华为自2014年3月开始,在全球专利战场接连遇到遭遇战,正所谓东边日出西边雨。在英国战场上,在与Un...
- 校企联谊谋发展,合作共赢谱新篇为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提高知识产权人才质量,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智力咨询服务,共同促进知识产权成果...
-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申报(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深圳企业;(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申报资助的条件??(一)申报资助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
- 国际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申请注意事项1.00元/件
官方回执:3周 - 外观专利申请服务1,500.00元/件
受理回执:3工作日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及流程2,500.00元/件
受理回执:3天 -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顾问 专利7,500.00元/件
受理回执:3工作日 - 专业处理商标异议 商标维权 商标纠纷3,500.00元/件
异议时间:公告期3个月内 - 复审中的相关程序问题 中兴达知识产权1.00元/件
官方回执:3工作日 - 企业为什么一定要申请专利1.00元/件
官方回执:3个工作日 - 让企业知识产权变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商标专利顾问1.00元/件
官方回执:3天 - 知识产权保护 法制化势在必行 商标专利顾问1.00元/件
官方回执:3工作日 - 资产评估评估行业丰硕的收获源自“五个坚持”1.00元/件
时间: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