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邻接权

更新时间:2016-08-18 14:32:14 信息编号:4772408 发布者IP:114.232.203.53 浏览:73次
供应商
南通洲天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9
主体名称:
南通洲天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847820529473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商标注册 商标续展 南通公司注册
所在地
海门市三星镇叠石桥步行街4144号
联系电话
86-051386322922
手机号
18962909206
总经理
施建飞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1],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在美国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都属于著作权范畴。只有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才严格区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除保护创作者的权利外,在著作权法第一条中还明确规定保护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根据《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刊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从我国的规定不难看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保护的邻接权内容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出版者不仅享有版式设计权,还享有装帧设计权,而装帧设计在有些国家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另一不同点在于录像制作者也享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在很多国家,录像制作者一般享有电影制片人的地位。

相关产品:商标注册 , 商标续展 , 南通公司注册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工商服务
本页链接:http://product.11467.com/info/4772408.htm
什么是邻接权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南通洲天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要经营:商标注册; 公司注册; 产品检测; 知识产权
南通洲天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大、最专业的商标注册、公司注册、产品检测、知识产权企业,拥有庞大的服务网点,南通洲天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高覆盖、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多家公司和机构的认 ...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