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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2013云南律师咨询

更新时间:2013-04-24 12:52:48 信息编号:2432942 发布者IP:1.56.243.79 浏览: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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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2013云南律师咨询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0871-65749962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证人应当具有的条件是: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 (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经云南省司厅批准,司法部核准于1995年成立。www.wanchenglaw.com 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期间有什么特别规定?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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