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销售好的公司
更新时间:2013-03-06 17:09:06 信息编号:2331074 发布者IP:119.122.37.80 浏览:137次产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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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检附与产品的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指令书,并注意预防火灾和爆炸的给点意见。与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附有一个标签的危险品。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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