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自行撰写《撤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请求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请求抬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落款为本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2.基本信息:资质类别、进京时间(或取得资质时间)、用工方法(直接用工还是劳务发包)。
3.请求撤消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账号、户名、开户行;资金拟转入的账号、户名、开户行。如账户内已无资金、仅撤消账户,请说明无资金原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填写《撤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所需材料信息》(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