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案件属于民法调整,民法属于私法。民法大原则是法不禁止即自由、即合法。民法尊重当事人自己的选择,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权利,甚至可以选择放弃权利。民法调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包括人和人之间,人和单位之间,单位和单位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绝大多数的民事案件都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财产纠纷等。
2、刑事案件属于刑法调整,刑法属于公法。刑法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即没有在刑法上写着的行为,就不是犯罪(但是有可能有民事纠纷、行政处罚),就不会被判刑,就不会计入刑事档案,就不会影响子女考公等。因为刑法是*严的法律,所以适用起来很慎重。但刑事案件一旦立案了,又没有取保候审的,那想真正的全身而退、一点事都没有,难度很高。
3、行政案件属于行政法律调整,行政法律也属于公法。行政法律的大原则就是行政机关进行法律不授权的行政行为,那就是违法的。行政案件就是民告官,周期长,难度高,民一方不好胜诉,并且胜诉后有大量案件还是无法解决实质问题,所以建议行政案件通过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