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及儿童衣服的标志上应当包含制作者的名称及详细地址、产品名字、商品尺码或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及成分、维护保养方式、实施的产品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等相关信息。可以采取直接印刷在商品上及产品外包装、耐用性标识、挂在商品上标签等形式多样。当选用形式多样时,必须保证内容的一致性。尺码或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及成分与维护方式三项具体内容应使用耐用性标识,其他内容应采用耐用性标识之外的方式。针对选用耐用性标识对产品应用有所影响,比如,棉袜、胶手套等商品,并不选用耐用性标识。
GB 31701规定安全类别的标明的方式和GB 18401各有不同。GB 31701规定婴儿纺织品需在使用说明书上标出标准化的序号及“母婴用品”,少年儿童纺织品需在使用说明书上标出标准化的序号及合乎的安全性技术标准类型(比如,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GB 18401规定婴儿纺织品必须要在使用说明书上标出“母婴用品”,同类产品只标明基本安全技术标准类型(比如,A类、B类或C类),没有要求标明标准化的序号。
GB 18401就是针对纺织品基本安全的要求,GB 31701就是针对婴儿及少年儿童纺织产品安全规范,后面一种考核标准更加全面。合乎GB 31701的婴儿及孩童纺织品一定合乎GB 18401,但合乎GB 18401的商品不一定合乎GB 31701。因而,按GB 31701规定标出了安全技术类别的婴儿及孩童纺织品可以不必标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