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船员岗前培训 荆州船员培训 武汉亿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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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武汉亿隆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价格 | 面议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09号御景名门1号楼20楼 |
联系电话 | 15342789755 |
武汉亿隆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一、船员招聘、培训和外派;二、办理各类船员培训、考试服务;三、为船东提供船员配备、船舶技术咨询、海事服务。我们一如既往的以诚信服务为宗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广大船东和船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对培训活动如实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 培训机构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3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将培训计划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规模、教学计划和日程安排、承担本期培训教学的教员情况及培训设施、设备、教材等准备情况。
培训机构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将学员名册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九条 培训机构应当确保培训质量,有效运行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定期内部审核,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外部审核,及时纠正发现的缺陷。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船员培训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培训地点和培训规模开展船员培训。
船员应当在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完成规定项目的船员培训。
第二十二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船员培训大纲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制定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课程应当经过海事管理机构确认。
第二十三条 培训机构所有的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应当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应当具备足够的备用品,船员培训管理,培训的易耗品应当得到及时补充,普通船员培训,以保障培训的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中期核查过程中,荆州船员培训,可以要求培训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培训机构符合培训许可条件的说明材料;
(二)开展船员培训活动的情况说明;
(三)其他相关材料。
中期核查合格的,船员岗前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应当在《船员培训许可证》上进行签注;中期核查不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培训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应当依法撤销相应的《船员培训许可证》。